中华娄楼氏网河南讯 (特约记者
牛永利)我们在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三栗庄发现两通娄氏家族的家规法戒碑,其一、法戒碑,圆首,青石质,高81厘米,宽43厘米,碑文楷书,共23列,足列44字,碑额题“法戒”二字,碑身周边无纹饰,立于清乾隆五十年;其二、重整家规碑记,圆首,青石质,高134厘米,宽46厘米,碑文楷书,共18列,足列47字,碑额题“永垂不朽”四字,左侧雕刻“荷锄农夫”,右侧雕刻“读书儒者”,寓意耕读传家,碑身周边雕刻锯齿形图案,立于清咸丰七年。这两通碑刻见证了娄氏家族的管理以及家风建设。
据三栗庄《娄氏家谱》记载,三栗庄娄氏为明代“盛世醇儒”娄枢的后裔。娄枢,字子静,为怀庆卫所军籍出身,师事何瑭,嘉靖乙酉科举人,相传在山王庄镇陈庄村有其旧宅,后人迁至距陈庄十里地的许良镇三栗庄定居。
乾隆年法戒碑记载“乡贤高祖由明嘉靖年乡进士仕广宗令,遗训于子孙曰:……吾家百七十年有盛有衰,然而未底于散乱者,资学校之福,……保家由于读书,恒久由于积德,乃若大振家声须由进士第”。这是娄子静为子孙定的家规遗训,即读书、积德和参加科举考试。随后,娄子静孙子中进士,又严格要求自己后代“读诗习礼”。到了乾隆年,族人不能秉承家规遗训,目无尊长,越礼犯法等事情不断。随之族人又立家规,选择贤良而正直的人执行家法。其规定的家法戒条共三条:“不孝父母,辱骂父母,目无尊长,辱骂尊长,盗窃人物,欺孤压寡,沿街叫骂,逞刀行凶,以上系头号板,重责三十;酗酒打降,赌博争讼,不兄不弟,听信谗言,侮慢亲友,出口不逊,毁谤乡党,浪荡行凶,以上系二号板,重责二十;造言生事,翻阃婆舌,依大压小,无上无下,执事徇私,逢事唆谋,不服职任,亲近匪僻,以上系三号板,重责一十。”
随后又过了百年,娄氏家族更加壮大,乾隆年定的家规法戒效力不如从前,族人“逾闲荡检,人往而风亦微”。因此,合族又公议重整家规,并建立执行家规的组织,其组织比乾隆年分工更加细致,有职任、正听理、副听理和执事等。这次娄氏重整家规,为了防止“轻薄之子弟未必遽受约束于父兄”,向河内县衙请示。河内县县衙下了“晓谕娄氏子孙敬遵祖训勿犯条约事”。在其“晓谕”中规定,如果娄氏子孙不服家规管理,职任人可以将其送官究惩。其规定越来越严,其惩罚越来越重。
在《怀庆府志》和《河内县志》的选举与人物志部分,就有娄氏家族的人物,这些都得益于娄枢定下的家规以及后代不断重整家规。通过娄氏家族的两通家规法戒碑,我们可以看到古人是如何管理自己家族的。在道德滑坡,世风淡薄的今天,提倡家风家规,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